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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就业困难对象?如何认定?

什么是就业困难对象?如何认定?
符合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的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注“就业困难对象”标志,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在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间,仍未再就业并符合就业困难对象条件的,可凭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企业出具的尚未再就业的证明,到发证机关申请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来源: 山西就业网 - http://www.sxjob.gov.cn
作者:就业招聘科
浏览:1718

2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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